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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确定建筑事故赔偿责任主体,需要查明承包人、发包人、总承包人、分包人、承包人和接受分包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,以及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转让人、出借人和许可借用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。 如何确定建筑事故赔偿责任主体?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,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,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1、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的,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或者个人;建设工程总承包的,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拆分,违反规定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或者个人,造成建设工程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,承包单位或者个人与发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,承担连带责任。工伤赔偿纠纷进入仲裁或者诉讼时,用人单位列为第三人,职工赔偿纠纷进入诉讼时,用人单位为共同被告。

  2、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

  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;合法分包单位将承包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,造成分包人或分包人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,分包人、总承包人、分包人和分包人为赔偿责任主体,承担连带责任。工伤赔偿纠纷进入仲裁或诉讼时,总承包商或分包商应列为第三方。员工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形成时,总承包商或分包商是共同被告。

  3、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,导致接受分包人因施工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,并接受分包人和承包人为赔偿责任主体,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工伤赔偿纠纷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时,承包人应当列为第三人。当雇员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形成时,承包商是共同被告。

  4.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转让方、出借方和许可借用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企业以企业名义转让、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承接工程的,将对转让方、出借人或者以其他企业名义借款人造成建筑事故人身损害赔偿。转让人与让与人、贷款人与贷款人、以另一企业名义借款的人与借款人均被接受为赔偿责任主体,并承担连带责任。工伤赔偿纠纷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时,应将转让方、贷款方、许可借款方列为第三人。员工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形成时,转让方、贷款方、允许借款方被列为共同被告。

  案例1

  湖南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工程项目“1·23”较大塔式起重机坍塌事故

  2019年1月23日9时15分,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在建工程项目10号楼塔式起重机在进行拆卸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,造成5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580余万元。

  发生原因是,塔式起重机安拆人员严重违规作业,引起横梁销轴从西北侧端踏步圆弧槽内滑脱,造成塔式起重机上部荷载由顶升横梁一端承重而失稳,导致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墩落,引发坍塌事故。

  案例2

  河北衡水市翡翠华庭“4·25”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重大事故

  2019年4月25日7时20分左右,河北省衡水市翡翠华庭项目1#楼建筑工地,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轿厢(吊笼)坠落的重大事故,造成11人死亡、2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。

  发生原因是,事故施工升降机第16、17节标准节连接位置西侧的两条螺栓未安装、加节与附着后未按规定进行自检、未进行验收即违规使用造成事故。

  案例3

  上海市长宁区厂房“5·16”坍塌重大事故

  2019年5月16日11时10分左右,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1幢厂房发生局部坍塌,造成12人死亡,10人重伤,3人轻伤,直接经济损失约3430万元。

  发生原因是,厂房1层承重砖墙(柱)本身承载力不足,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维持墙体稳定措施,南侧承重墙在改造施工过程中承载力和稳定性进一步降低,施工时承重砖墙(柱)瞬间失稳后部分厂房结构连锁坍塌,生活区设在施工区内,导致群死群伤。

  案例4

  云南临沧市凤庆县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“11·26”重大涌水突泥事故

  2019年11月26日17时21分许,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在建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发生涌水突泥事故,共造成12人死亡、10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2525.01万元。

  发生原因是,安石隧道存在一隐伏含水破碎带,随着时间推移和隧道施工扰动产生的裂缝逐步贯通、渗流通道扩张,当隧道拱顶围岩强度达到极限临界状态时,突发第一次涌水突泥。事后,大量物源迅速淤积在局部堵塞点,其势能急剧增高,压力增大,造成第二次涌水突泥。第一次涌水突泥后,现场盲目施救,事故现场失去控制,导致伤亡人员进一步扩大。

  施工方是责任的主体,主要有以下的责任:

  1. 工伤保险责任,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、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、生活保障、经济补偿、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。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、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。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。

  2. 安全事故责任,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,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
  小编要告诉大家施工方是要承担责任的,而且是主要的责任,因为施工方是责任的主体,所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是需要施工方赔偿的。以上就是相关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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